科技部 国土资源部 海洋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海洋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
国科发社〔2017〕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海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十三五”国家社会发展科技创新规划》等总体部署,为明确“十三五”期间海洋领域科技创新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技术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特制定《“十三五”海洋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科 技 部 国土资源部 海 洋 局
2017年5月8日
“十三五”海洋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海洋强国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必须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海洋强国必须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要搞好海洋科技创新总体规划,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在深水、绿色、安全的海洋高技术领域取得突破。为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进一步建设完善国家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提升我国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创新对提高海洋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制定《“十三五”海洋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一、形势与需求
(一)工作基础
“十二五”以来,我国的海洋科学和技术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已实现对世界先进水平的全面跟踪,取得了“蛟龙号”载人潜水器、“海马号”4500米级遥控潜水器、“海燕号”深海滑翔机、“海洋石油981”和“中海石油201”等一批重大成果,我国海洋领域论文发表总数由2008年的世界第12位上升为2013年的第2位。但我国海洋技术研发总体上仍以模仿为主,原始创新能力明显不足,部分领域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
1. 海洋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已初步构建,已具备近海环境监测能力
我国海洋环境监测技术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在雷达探测技术、定点平台观测技术、海洋遥感技术等方面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海底观测网、水声传感网、移动平台观测技术等方面发展较快,在北海海区构建了区域性海洋灾害预测预警系统并进行了示范应用,在东海海域构建了面向需求、业务化运行的海洋环境立体实时监测网,在南海深水区构建了内波观测试验网。但是相关的传感器产品较少,大多还是处于原理样机以及工程样机阶段,国际竞争力弱,有些核心技术仍需进一步攻关解决。总体来看,我国的海洋环境监测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约有10年左右的差距。
2. 深海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初步具备4500米深海探测作业能力
我国深海探测与作业技术实现重大进展,在深海耐压舱、深海浮力材料、深海推进器、深海液压控制、深海通信与定位技术、深海机械手等方面均取得了突破,取得了“蛟龙号”载人潜水器、“海马号”4500米级遥控潜水器、“海燕号”深海滑翔机等一批重大成果,并在海上油田事故救援和饱和潜水等方面得到实际应用,带动了我国相关领域的技术发展。但是,我国深海探测与作业技术发展并不均衡,总体与国际先进水平差10年左右,预计2030年将与国际先进水平并跑。
3. 海洋资源已实现近海开发与利用,初步具备深水油气作业能力
我国海洋油气资源开发与利用技术具备了近海勘探开采能力,并在深海油气开发方面实现重大进展,取得了“海洋石油981”等一批重大成果,但是我国深水油气关键装备多数还处于原理样机以及工程样机阶段,整体上与国际先进水平约有15年左右的差距。在海洋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方面,我国在近海海水养殖育种技术、多糖类药物的研发等方面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已开展远海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研究,但我国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技术与品种积累相对较少,尚未形成有规模和影响的海洋生物产业,整体上与国际先进水平约有10年左右的差距。天然气水合物、海底固体矿产具备了深海取样能力。在海水淡化方面,已突破多项海水淡化关键技术和核心设备。海洋能利用方面,整体上与西方发达国家差距不大,其中潮汐能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基本持平。
4. 海洋科研基地平台、人才队伍体系基本建成,初步具备海洋高新技术自主创新能力
目前,我国海洋领域共有1个国家实验室(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1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近40个部属重点实验室和20多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我国海洋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截至2013年底,我国设置海洋相关专业的高校有近百所,专业布点数168个,在校生40864人。2013年,我国海洋领域相关学科授予博士学位500余人,硕士学位2100余人;在海洋领域发表论文数方面,我国论文发表总数由2008年的第12位上升为2013年的第3位。我国海洋领域研究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呈现出逐渐缩小的趋势,初步具备海洋高新技术自主创新能力。
5.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国海洋科技特别是深海领域起步晚,尚不具备应对风险和挑战的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海洋科学研究总体上仍停留在近海和海面,尤其是在装备和技术体系的建设方面差距更大,如不迎头赶上,我国的差距将越来越大。二是由于技术水平的局限,我国海洋环境安全保障能力仍较为薄弱,国家级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平台尚属空白,实时服务保障体系尚未形成;三是海洋高技术产业刚刚起步,规模和核心竞争力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海洋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急需产业政策的支持;四是海洋领域科技条件和产业化平台建设规模小且布局分散,未形成有效的资源共享机制,不能满足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海上试验和成果推广应用需求。
(二)战略需求
1. 海洋维权和海上安全形势复杂
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上展开了新一轮围绕海域划界、外大陆架、国际公共海底的“蓝色圈地”运动,新一轮以深海作业技术、洋底作业、极地考察为主的“海洋探索”运动,新一轮瞄准大洋底多金属结核、海底热液硫化物矿床和海底可燃冰等未来人类战略性资源的“资源开发”运动,对海洋特别是深海的认知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将成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以及争夺国际性海洋资源话语权的制高点,是赢得新一轮海洋发展竞争的支撑手段。
2. 海上重要战略通道通航保障需求增多
作为后发国家,受制于技术能力和认知水平的严重不足,我国在深海安全领域将面临非常严峻的威胁和挑战,我国尚不具备抵御来自深海领域的敌对威胁能力,在蓝色国土防御、海上生命线等方面的抗风险能力有限。由于技术水平的局限,我国海洋环境安全保障能力仍较为薄弱,国家级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平台为空白,尚不具备为海上通道安全、海上战略支点、利益攸关区提供实时海洋基础数据和精确预报产品的能力,海洋维权的监视和反制水平相对薄弱,难以满足国家海洋权益维护的迫切需求,难以满足“建设海洋强国”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战略需求。
3. 海洋经济转型升级需求迫切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海洋经济发展的主线,必须着眼于提高海洋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经过连续高强度、持续性海洋开发,近海海域资源环境等面临严重的危机和压力,多数产业存在内部结构不太合理、生产方式粗放落后、资源依赖明显等问题,在整体上表现出增长率下降、效益降低,严重制约了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影响着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创新驱动是促进海洋产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只有通过科技创新才能推动海洋产业的升级改造和全面发展,才能培育海洋经济新的增长点培植海洋优势产业,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海洋领域形成了大批成果,但整体海洋产业科技含量不高,成果转化率偏低,我国主要海洋产业中,传统产业占主体地位,而以海洋油气、海洋工程、海洋能及海洋生物制药为代表的新兴海洋高技术产业依然处于发展阶段,对海洋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通过科技创新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日益繁重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海洋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随着沿海经济的不断发展,海洋面临着资源开发过度、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等困境,风暴潮、赤潮等海洋灾害时有发生。我国亟需建设集监测与预警功能为一体的海洋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灾害监控预警及应急机制,发展海洋生境修复技术,恢复海洋生态系统健康,构建海洋环境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技术体系。
二、指导思想与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建设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国发〔2014〕64号)精神的有关要求,以建设海洋强国为目标,针对维护海洋主权和权益、开发海洋资源、保障海上安全、保护海洋环境等重大需求,按照“立足近海,聚焦深海,拓展远海”的发展思路,以若干海洋科技重大任务为核心,发挥基础研究的引领作用和海洋高技术的支撑作用,推进海洋领域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相互融合与协调发展;以技术创新为突破口,引领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提升我国海洋科技整体实力。
(二)总体思路
按照建设海洋强国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大幅提升对全球海洋变化、深渊海洋、极地的科学认知能力;快速提升深海运载作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海洋环境保护、防灾减灾、航运保障的技术支撑能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海洋技术创新体系,有效提升海洋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能力。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建设海洋强国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开展全球海洋变化、深渊海洋科学、极地科学等基础科学研究,显著提升海洋科学认知能力;突破深海运载作业、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生态修复、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海水淡化及海洋化学资源综合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显著提升海洋运载作业、信息获取及资源开发能力;集成开发海洋生态保护、防灾减灾、航运保障等应用系统,通过与现有业务化系统的结合,显著提升海洋管理与服务的科技支撑能力;通过全创新链设计和一体化组织实施,为深入认知海洋、合理开发海洋、科学管理海洋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建成一批国家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培育一批自主海洋仪器设备企业和知名品牌,显著提升海洋产业和沿海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具体目标
1. 开展全海深潜水器研制及深海前沿关键技术、深海通用配套技术、深远海核动力平台关键技术等研究,开展1000-7000 米级潜水器作业及应用能力示范,形成3-5个国际前沿优势技术方向、10个以上核心装备系列产品;
2. 开展海洋环境监测技术研究,发展近海环境质量监测传感器和仪器系统以及深远海动力环境长期连续观测重点仪器装备,自主研发海洋环境数值预报模式,构建国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平台原型系统;
3. 开展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形成1500米到3000米深水油气资源自主开发能力;研制精确勘探和钻采试验技术与装备,形成海底天然气水合物开采试验能力;完成1000米海深集矿、输送等技术海上试验;一体化布局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任务创新链,保障我国食品安全,培育与壮大我国海洋生物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海水淡化资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和装备,构建海水淡化利用的技术标准体系;研发海洋能技术与装备,实现海洋能海岛应用示范;
4. 实施海洋工程装备工程,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海洋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推进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等建设,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技术创新中心和研发基地;
5. 建设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和海洋技术创新平台,优化海洋科技创新基地布局,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海洋科技创新体系。着力推进军民融合、寓军于民的创新平台建设,为海洋科技创新研究、工程装备研发、产品检验试验和国防建设提供服务。
四、重点任务
(一)深海探测技术研究
目标:
针对我国在探索深海、开发利用深海资源以及保障国家深海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需求,围绕进入深海—认知深海—探查资源—保障安全这一主线,重点突破制约我国在深海领域发展能力的深海运载、探测、战略资源开发、深远海能源保障等核心共性关键技术,提升我国深海技术的基础研究水平和原始创新能力,进军深海科学和技术制高点,形成我国深海运载、探测装备谱系化和配套能力,深海作业支持能力以及深水油气和矿产资源开发方面的自主技术能力,带动深海技术与装备的自主产业发展。通过本专项的实施,形成3-5个国际前沿优势技术方向、10个以上核心装备系列产品,满足我国在深海领域的重大需求、为形成我国自主的深海产业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
主要任务:
(1)深海空间站研制;
(2)全海深潜水器研制及深海前沿关键技术研究;
(3)深海通用配套技术及1000-7000 米级潜水器作业及应用能力示范;
(4)深远海核动力平台关键技术研发。
(二)海洋环境安全保障
目标:
围绕我国海洋自然环境、资源开发环境与维权保障环境等国家重大海洋安全需求,以沿海重点区域、海洋关键通道和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战略支点、利益攸关区为重点,发展近海环境质量监测传感器和仪器系统、以及深远海动力环境长期连续观测重点仪器装备,自主研发海洋环境数值预报模式,提高海洋环境灾害及突发事件的预报预警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解决国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平台建设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构建国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平台原型系统,提升我国海洋环境安全保障能力。
主要任务:
1. 发展海洋观测/监测新型传感器技术,开发海洋环境质量综合监测平台,提高我国海洋环境立体观测/监测系统和海洋维权执法核心设备国产化水平;
2. 研发“两洋一海”自主海洋动力环境数值预报模式,预报水平进入国际领先行列;自主研发海洋生态环境预报模式,开展业务化试运行;
3. 开发集监测与预警为一体的近海海洋监测技术体系,为实现海洋环境的早期预警、动态保障和应急处置提供核心技术;
4. 构建国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平台原型系统,在我国重点海域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开展应用示范,填补国家安全保障平台空白。
(三)深水能源和矿产资源勘探与开发
目标:
聚焦我国深水能源和矿产资源勘探基础理论体系、工程技术体系和商业开发支撑体系建设,瞄准世界前沿技术水平,建立我国深水工程技术创新平台,实施深水能源、矿产资源精细勘探与试采技术工程示范,实现核心技术和装备国产化,全面提升海洋资源自主开发能力,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支撑。
主要任务:
1. 开展海洋油气工程新概念、新技术研究,开发深水油气勘探核心技术和工程装备,结合“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重大专项,形成1500米到3000米深水油气资源自主开发能力;
2. 开展海洋天然气水合物成藏、成矿机理以及安全开采等基础问题研究,开发精确勘探和钻采试验技术与装备,形成海底天然气水合物开采试验能力;
3. 开展大洋矿产成矿机理与分布规律等科学问题研究,开发高效勘探核心技术研究及深海采矿系统设计,研制集矿与输送装备,完成1000米海深集矿、输送等技术海上试验;
4. 深海能源、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5. 研发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能开发利用关键技术和装备,在沿海城市和海岛开展应用示范。
(四)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
目标:
针对海洋生物科学研究和蓝色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明确“聚焦深海,拓展远海,深耕近海”三大发展方向,围绕海洋特有的群体资源、遗传资源、产物资源三类生物资源,在科学问题认知、关键技术突破、产业应用示范三个研发层面,一体化布局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任务创新链,保障我国食品安全,培育与壮大我国海洋生物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我国海洋生物资源可持续开发自主创新能力。同时,积极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全面开拓海洋生物科技国际合作。
主要任务:
1. 深海生物科学与资源评价——提升深海生物资源探查获取能力,开展深海生命科学前沿与应用研究:深海生物资源勘探、获取、培养和保藏技术体系;深海生物生命过程及多样性演替机制研究;深海生物及其基因资源的应用潜力评价与产品开发。
2. 远洋生物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开发远洋生物资源,提高南极磷虾等战略性新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远洋生物新资源的探查和评价;远洋渔业资源变动规律及高效、精准、负责任型捕捞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南极磷虾等渔业新资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3. 绿色养殖新模式的构建与示范——构建环境友好型海水绿色养殖新模式,支撑国家蓝色经济发展:重要海水动物育种技术与种业工程;设施养殖与新生产模式;高效营养饲料与病害防治;“屯渔戍边”养殖新模式的构建与示范。
4. 近海生物资源评价与养护——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研究和生物资源评估,建立近海生态保护技术体系:重点海域(渤海、东海、南海)生物多样性评价与保护;近海生物资源养护与生态修复基础与技术;近海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技术;人类活动和气候变化对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影响。
5. 创新海洋药物与高端生物制品研究与开发——创制一批高端海洋生物产品,培育与壮大海洋生物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海洋药物的研究与开发;高端海洋生物制品(生物酶、生物材料、生物疫苗、生物农药等)的研究与开发;海洋生物产品产业化基地的建设与示范。
6. 绿色海洋水产品加工与高值化利用——建立新型海洋食品加工技术体系,研发一批高质、高值现代海洋功能食品:海洋水产品新型加工装备与品质保持技术;海洋食品高质、高值化加工绿色制造技术研究;海洋功能食品与特殊膳食新产品研究与开发;海洋食品全产业链无缝化安全控制技术。
(五)极地科学技术研究
目标:
针对极区环境变化,研究海冰-海洋-大气-岩石圈的耦合变化机理,揭示极区变化的主要物理、化学、生物、地质过程。深入研究极区环境变化对全球的影响,重点研究对我国气候和灾害性天气的影响机理;探索和了解极区的油气资源、矿产资源、渔业资源、航道资源,评估这些资源的潜力和商业价值;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为极地科学研究、资源探测与开发利用提供技术及装备支撑,深入开展国际合作,提高我国的极地科研水平和技术保障条件。
主要任务:
1. 极区环境观测与国家权益保障——开展极区冰雪观测、冰盖运动与物质平衡、极区环境过程观测与生物地球化学循环、极区生物的生命特征、生态系统及其演替,极区海洋沉积物结构及古气候、古环境变化等研究。
2. 极区变化对全球及我国气候的影响——开展极区环流、海-冰-气耦合变化及其气候效应、南极深冰芯记录与气候长期变化、北极冰冻圈演变过程及其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作用、极区空间天气与大气过程的相互作用、极区变化对我国气候与灾害性天气过程的影响等研究。
3. 极区资源探测与开发利用技术——开展极区地质构造及潜在矿产资源探测、前寒武纪形成与演化、极区油气和天然气水合物资源探测、极区生物资源探查及利用、北极航道环境适航性探查与安全保障等技术研究。
4. 极区装备基础及共性技术研究——开展适应极区环境的监测检测、探测作业、资源勘探开发、船舶等装备的基础及共性技术研发。
(六)开展海洋国际科技合作
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通过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等形式,不断实施双边及多边参与的区域间海洋科学研究计划,着力解决沿线国家间的跨区域海洋科学问题。充分发挥已经构建起来的海洋合作中心及观测平台的作用,加快构建与东盟、斯里兰卡、巴基斯坦、泰国、印尼等海洋科技合作平台,不断形成沿线区域的海洋科技合作网络体系。加强与沿线国家海洋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之间的交往,联合开展海洋多尺度过程、海气相互作用、海洋巨灾、海洋生态系统等方面的海洋观测,开展我国自主新型海洋观测技术与装备的适用性研究并进行推广,研制区域性的国际海洋观测技术、试验技术标准和规范,进一步加强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观测、气候变化、海洋酸化对珊瑚礁群生态系统的影响、海岛保护与管理、海岸带侵蚀整治与修复、海啸早期预警技术等领域的合作,分享在海洋与海岸带综合管理、沿海城市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与海岸带灾害预报与应急处置等领域的科技成果。同时,组织参与国际大洋发现计划(IODP),实施更多以我为主的钻探航次,推动我国成为第三个平台提供者。
(七)基地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
1. 重点建设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和海洋技术创新平台,优化海洋科技创新基地布局
集中建设一批综合性海洋科考船,加强极地科考、大洋钻探、深海资源探测等专业特种调查船的建设,形成全球关注海域的综合调查能力。大力推进野外观测台站、海上综合实验平台和大型试验场建设。在我国管辖海域建设海底观测系统和深海空间站等离岸科学观测平台。
优化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的学科和区域布局,大力发展深海、极地等领域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型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围绕“透明海洋”等重点任务积极支持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海基地等建设,初步建成国际海洋科技合作网络。构建信息服务创新平台,实现海洋信息资源共享和高效利用,着力推进军民融合、寓军于民的创新平台建设,为海洋科技创新研究、工程装备研发、产品检验试验和国防建设提供服务。大力推进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等建设,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技术创新中心和研发基地。
2. 加强分类指导,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海洋科技创新体系
支持青岛、天津、大连、上海、杭州、厦门、广州、深圳等,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成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洋科技创新中心。扩大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按照京津冀、环渤海、长三角、海峡西岸、珠三角、北部湾区域布局,推动制定区域性科技兴海行动计划,促进建设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
建立“以人为本”的海洋创新人才培养、人才管理、人才流动制度。注重培养多层次、跨行业、跨专业的人才培养,加大涉海企业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开放国际海洋科技合作。大力培育发展全社会的新型海洋价值观,营造全民海洋强国意识氛围。营造有利于激发海洋科技创新活力的文化氛围,注重海洋文化制度建设,在海洋科技领域形成并确立崇尚创新、鼓励创新、敢于创新、乐于创新的良好道德风范和价值准则。加大对海洋科技博物馆、科技创新网络平台等传播载体的投入力度。注重对青少年的创新培养教育。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实施机制及模式
1. 针对技术难度大风险高的任务,发挥高水平的专家咨询团队的作用,把握关键节点和技术发展方向。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既要重视前期积累又要引入竞争机制,潜水器集成建造和海试过程全面推行第三方认证和监理制度,发挥牵头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作用,确保装备的可靠性,降低实施风险。
2. 针对产品化类和示范类任务,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研发和成果转化,采取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给与政策支持,配合“一带一路”战略,与沿海地区联合推动海洋装备制造配套产业的发展;以科学目标引领已有技术装备的应用、技术改进和整体作业能力的提升,以科学研究成果作为考核评价标准,推进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的深度融合;针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示范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相关部门已有的平台基础,提升科技水平和实战能力。
3. 针对新原理、新技术等探索性任务,切实鼓励科研人员的自主性和创新热情,吸引更多的科研人员下海,为海洋领域的后续发展打好基础。
(二)经费资助方式
建立稳定增长的中央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创新投融资机制,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带动地方、社会资本等多元投入,特别是在海洋技术和装备等领域,积极参与专项成果的熟化和推广应用,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海洋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三)监测评估、考核评价等机制
1. 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确保任务落实到位。根据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新要求,研究制定重点相关任务目标责任制,在任务分解、立项、过程管理、监督、评价等环节,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实现专项任务研发过程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2. 加强质控,规范研发,加快成果转化应用。针对海洋仪器装备研发,从测试平台建设和技术评价方法、规范、标准的制定和仪器计量入手,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海洋技术研发评价体系,提高海洋技术成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推动成果信息库的建设,加强海洋成果的宣传、推介和对接,促进科技成果推广。
3. 资源共享,科技融合,推动一体化实施。建立海洋科学观测数据、海洋微生物菌种/基因等资源的共享制度,推动科学观测、技术研发、产业培育、海洋管理等环节的相互融合,建立强有力海洋科技任务的一体化实施体系,建立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相适应、与海洋事业发展的重大工程紧密结合的协同创新机制,提高科研产出效率。
(四)风险评估
深海环境特点决定了专项实施具有高风险、高难度,特别是全海深潜水器研制、深海资源开发、深渊科学研究等都极具挑战性。为此,针对大深度潜水器海试和作业等相关科研任务,在专项和任务层面要充分做好风险预判和应急预案,保障经费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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