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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专业化众创空间、众创空间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时间:2018年04月19日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8〕53号)要求,决定组织我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专业化众创空间开展年度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总结对象
    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及专业化众创空间。
    二、总结内容
    (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和服务效果。
    (二)在“众创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
    (三)开展国际合作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工作情况。
    (四)开展的有特色、具有创新性的服务工作及突出服务案例(2-3个)。
    (五)在区域范围内的辐射带动作用及对当地创新创业文化氛围营造能力。
    (六)创业辅导、创业导师及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七)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上市挂牌企业数及清单(附件1),资本融资企业数量、融资额及清单(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需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tj.ctp.gov.cn)上传总结内容中第一至第六部分。所有纸质版加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依托单位公章上报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由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审核认可后,出具文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档(包括附件1、附件2、附件3)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
    (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省级以上众创空间、省级以上专业化众创空间将纸质版总结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上报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审核认可后,出具文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档(包括附件1、附件2、附件3)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
    (三)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专业化众创空间做好2017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对分管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专业化众创空间总结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性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四、截止时间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系统上传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所有总结纸质版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8日。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联系人:李东永   刘开源
    联系电话:0371- 86561637
    邮寄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厅2227房间
    工作信箱:hnskjqyfhq@126.com


附件下载地址:

http://kjt.henan.gov.cn/2018/04/18/1524021681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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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admin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