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项[2022]47号
各省级科研单位:
根据《河南省省级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6〕52号)有关要求,按照我省科技创新总体部署和年度预算安排,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3年度省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类、科研设施维修改造和科研用房修缮类和共享平台建设类项目,具体支持内容和要求详见《2023年度河南省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绩效考核项目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的支持范围、对象、内容和要求,否则不予受理。
(二)专项资金项目原则上支持强度不低于30万元;科研仪器购置财政资金仅支持200万元(不含)以内,超出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
(三)申报同一类别项目,省农科院不超过7个,省科学院不超过3个,其他省级科研单位不超过1个。
(四)以前年度获专项资金支持,未通过验收或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同类别项目。
三、申报流程
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版提交相结合方式。
(一)网上提交申报书及附件。项目单位进入“河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xt.hnkjt.gov.cn/”后,点击登陆“河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下载申报书模板并填写相关内容,按要求在线提交申报书及所有附件材料。
(二)申报书修改。申报单位可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且项目申报书没有网上提交前,对申报书内容进行修改;网上提交后,无法进行修改。
(三)预算调整。项目立项公示后,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系统反馈意见对项目申报书预算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重新网上提交。
(四)纸质件报送。拟支持项目报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按照封面、目录及页码、申报书、三年规划、附件的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公章,通过各主管部门汇总推荐报送。
(五)网上申报时间。10月8日8:30-10月21日17:00(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关闭)。
(六)材料报送地点。郑州市政六街32号(政六街红专路北50米路西)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2号楼201室;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项目统筹推进处 张 磊 0371-86230658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 丁军锋 0371-65802522
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 黄福生 0371-86153901
附件:1.
2.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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