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立项的通知》(豫科项〔2022〕39号)、《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立项的通知》(豫科项〔2022〕45号),2022年度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已立项下达。为强化项目绩效管理,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现将项目任务书签订及后续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书签订
(一)签订范围。2022年度省重大科技专项43项、重点研发专项95项(项目清单及项目编号见附件)。签订方包括省科技厅(甲方)、项目承担单位(乙方)和项目主管部门(丙方,包括各级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直部门)。任务书将作为项目管理和验收评价的依据,请各单位对照项目目标任务,集中精力、协同攻关,认真组织实施。
(二)签订流程。请各项目负责人登陆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完善项目任务书内容,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总预算、项目实施期原则上应与申报书及评审专家审定结果一致。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包括补充协议等),并作为附件上传。填报完成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单位管理员审核确认后提交至项目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报书、预算书、及合作协议内容对照审核,确认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三)报送要求。任务书在线审核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从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装订(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项目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将项目任务书寄送至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科技信息大厦,邮编450008)。
(四)时间安排。9月27日前,项目单位完成提交;9月28日前,项目主管部门完成审核;9月29日前,省科技厅完成审核;10月1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
二、项目后续管理事项
(一)项目管理按照相关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省科技厅各业务处室分领域管理。
(二)实施期满或提前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省科技厅申请进行验收评价,验收评价结果作为后补助经费的核算依据。
三、联系电话
(一)系统填报业务咨询电话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0371—65974111
(二)业务处室联系电话
电子信息科技处 0371—85510762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科技处 0371—65936658
新材料科技处 0371—86561672
新能源与交通科技处 0371—86548303
生物技术与医药科技处 0371—86230277
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科技处 0371—65941081
现代农业农村科技处 0371—65526018
科技合作处 0371—63681823
科技项目统筹推进处 0371—86561692
附件:1.
2.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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