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对按期通过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对生物制品1—3类(治疗和预防)、化学药1—3类、中药1—4类,获得临床实验批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获得生产批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类3类及医疗器械2—3类注册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二)政策依据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许政〔2022〕6号)
(三)适用对象
符合文件要求的企业
(四)承办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工业科,袁红军,
0374-296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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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