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相关省级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的通知》(豫科〔2023〕45号)要求,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的通知》(豫科〔2019〕166号)有关规定,现将本次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期满验收与整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平台基地处:0371-86522313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371-86561631
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科技信息大厦2313房间
附件:
2023年10月10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星创天地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