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二)政策依据
《中共许昌市委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许发〔2017〕17号)。
(三)适用对象
我市新认定的省级、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四)承办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和电子信息科,王静,0374-2967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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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一)政策内容
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二)政策依据
《中共许昌市委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许发〔2017〕17号)。
(三)适用对象
我市新认定的省级、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四)承办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和电子信息科,王静,0374-296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