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设计产品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二)政策依据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许政〔2022〕6号)
(三)适用对象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绿色设计产品企业。
(四)承办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工业与节能利用科,代晓军,0374-296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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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