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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许昌市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省财政奖励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一)政策内容

对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省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二)政策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18〕16号)。

(三)适用对象

我市新认定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

(四)承办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融合办公室程伟杰0374-296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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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