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面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建设的集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等为一体的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打造农业领域的众创空间,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豫科〔2018〕197号)。
(三)适用对象
实施主体应是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成立并实际运营1年以上,包括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类创业孵化器等。
(四)承办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曾建修,296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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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