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对百项“机器换人”示范项目,按照整机购置或租赁费给予不高于1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政策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18〕16号)。
(三)适用对象
我市纳入百项“机器换人”示范项目企业。
(四)承办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科,曹洪涛,0374-296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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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