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1.对于白酒企业在省、市主流媒体上宣传推介白酒名优产品,参加国内外知名交易会、展销会等,财政部门按照其实际发生费用给予50%的后补助。
2.对于入选豫酒“五朵金花”、“五朵银花”、“五大好酒(大单品)”的白酒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白酒企业研发具有许昌地方特色香型的产品,且获国家发明专利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3.对于年销售收入突破5000万的白酒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于年销售收入突破1亿元的白酒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于年销售收入突破3亿元以上的白酒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白酒企业受到国家、省级奖励、扶持和补助的,我市按实际到账资金的50%再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二)政策依据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白酒产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许政〔2019〕9号)
(三)适用对象
符合文件要求的企业。
(四)承办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工业科,袁红军,0374-296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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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