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开展科技创新团队的认定。创新团队是指围绕共同的科研目标和方向,以优秀科技领军人才为核心,以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有稳定的科研基础条件,由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组成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科技创新群体。
(二)政策依据
《许昌市科技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创新型科技团队”管理办法〉的通知》(许科字〔2018〕99号)
(三)适用对象
创新团队的依托单位应为许昌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企事业单位或者新型研发机构,成立或注册时间满1年以上。创新团队应该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的课题,符合许昌市优先发展领域、优势产业领域和重点学科领域的要求,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关键技术问题。创新团队技术学术水平应在省内同行中处于先进地位,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科研条件,依托单位能提供必要的保障支撑。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
(四)承办科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合作与成果转化科,连颖超,296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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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