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为推动企业建立研发投入预算管理制度,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加大研发投入,2020-2022年,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事后补助方式,对经核实的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
(二)政策依据
《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豫财科〔2020〕30号)。
(三)适用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企业:
1.在河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建立研发经费投入预算管理制度。研发经费投入预算(也称“研发准备金”)是指企业为保证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通过一定程序提前安排专门用于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资金。企业应按征集通知要求报送研发经费投入预算制度文件及研发经费年度预算情况。
3.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4.所在行业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范围。
5.近三年至少拥有1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局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6.按照国家统计局《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及时报送《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下一篇::许昌市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